中宣部宣布严整“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可在市场“唯明星论”下难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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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崔永元曝光影视行业的“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引起轰动之后,相关部门也开始行动了。

日前,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通知》中提出了以下四点硬性要求:

1.严格落实已有规定,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2.影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对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节目、亲子类节目、真人秀节目等进行调控,严格执行网络视听节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影视剧、网络视听节目片酬合同管理,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惩戒力度。

3.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电影院线、互联网视听网站、民营影视发行放映公司,不得恶性竞争、哄抬价格购买播出影视节目,坚决纠正高价邀请明星、竞逐明星的不良现象。

4.政府资金、免税的公益基金等不得参与投资娱乐性、商业性强的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助长过高片酬。

 

其实,此次《通知》中的“限薪”规定并不是新规。早在2017年9月,多个影视行业组织就已经联合发布了《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正式提出了“限薪令”。

目前,相关部门关于“阴阳合同”事件的调查结果尚未出来。但是这些合约的曝光,确实再一次将明星“天价片酬”乱象推到了风口浪尖。虽然中宣部再次出面强调要落实“限薪令”,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天价片酬”的治理并不容易。


崔永元持续曝光“阴阳合同”

范冰冰、范伟、杨子等均牵涉其中

我们简单梳理一下崔永元迄今为止曝光的一些“阴阳合同”。

5月25日,崔永元发文称“一个真敢要,一个真敢给”,配图显示“某乙方片酬1000万”。5月28日,崔永元发文称“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并附上了五张合同照片,范冰冰名字在合同中出现,并未被打上马赛克。

合同中曝光的数据显然也惊呆了一众吃瓜群众,比如甲方向乙方指定化妆师提供酬劳80000/月;向乙方及其随行人员在宣传活动城市当地活动期间提供奔驰轿车一辆以及豪华别克七座商务车一辆供往返;酒店住宿标准为五星级酒店,其中乙方艺人及艺人经纪人为豪华商务套房2间,其余人员标准间3间,乙方往返则是头等舱机票;乙方餐饮标准人民币1500/天,随行人员餐饮标准200/天;甲方向乙方化妆费以及梳妆费30000/次以及服装费10000/次作为宣传补贴等。

5月29日,崔永元接上条微博再次疑指范冰冰签了两份合同,称除了自己曝光的那份合同,还有另外一份大合同,而大合同的片酬是五千万,这在行业内被称“一小一大合同”,并提出质疑五千万为什么要偷偷摸摸拿?更惊人的是,崔永元称,“拿了六千万元以后,这哥们只在片场演了……4天”。

舆论迅速被挑起,矛头直指范冰冰。不过在6月4日左右,崔永元向媒体解释,当时微博所爆料的合同中,1000万的合同确实是范冰冰的,但是后来的5000万却不是。“我也没说是她的,你再看看我怎么写的,对不对。”崔永元在接受采访时称。

6月5日,在记者会上,崔永元又曝光了一份“7.5亿阴阳合同”的部分内容——一笔9738万的花销,他表示这笔钱主要做了三件事。

1.“电影《大清相国》的总监制韩三平的费用,大约3000多万,你们可以问韩三平,有没有这件事,答没答应做《大清相国》这部电影的总监制?拿没拿过这笔钱?

2.“《中南海保镖》拿走的5500万,先给李连杰约定档期的片酬,这笔非常清楚,我见了李连杰问过他,李连杰自始至终都不知道这件事。”

3.“第三是需要拿回一个已被人注册的域名,我认为没必要,但是他就坚定的把这个域名买下来,花了1200万,我也不知道域名值多少钱,我感觉(这个价格)全中国的域名都可以买下来了。”

当日下午,与曝光内容有关联的杨子与韩三平均出面否认。

6月18日,崔永元在微博上贴出范伟一份500万的现金合同,并对范伟提出质疑:为何要现金?结合崔永元6月23日所发微博来看,这应该是范伟与《大轰炸》剧组的合同。

6月23日,崔永元在微博爆料,称关于上次披露的范冰冰合同,范冰冰表示自己拿了1000万,又向剧组报销了1000万,参演三天共拿了2000万,这是阳合同。阴合同则是这三个合约的丙方又以范冰冰的名义拿走了6000万。合同甲方为上海合禾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同日,崔永元在微博继续手撕上海合禾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也就是电影《大轰炸》的出品方之一。并称:“这个公司号称三亿拍了《大轰炸》电影,你们花了十亿都不止好吗?”

从目前崔永元的微博内容来看,其仍在与国家税务局接洽、取证中。在6月3日下午,国税总局官网发文称,已责成江苏等地税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此次,相关部门再未公开调查进度。

 

台网竞争抬高明星片酬

限薪令形同空文

“阴阳合同”的曝光,从资本层面来看,可谓对影视行业带来了大地震。崔永元曝光“阴阳合同”之后,影视股一度多次下跌,加之中美贸易战的影响,6月21日,有多家公司跌停,整个影视板块一日蒸发了近200亿元。而影视行业各位大佬也在上影节上表示此次事件给影视行业带来了很大的信任危机。

从社会层面来看,崔永元的曝光显然将明星天价片酬争议和演员职业修养问题再次抛到了台前。社交网络上,站崔永元的人中,众多网友很是愤慨,怒斥“戏子误国”,有网友表示:“戏子太难听了,不过天价片酬真的太夸张了,我知道她们很辛苦,可是谁不辛苦,最搞笑的是明星地位也太高了吧。”

有业内人士公开表示,“2016 年,一二线演员的片酬增长了近250%,一部成本3亿元的电视剧,明星拿走2亿元片酬”。导演陆川、吴思远等也都曾透露如今中国演员片酬已经超过了制作成本的50%。

但是引起公愤的是,很多拿着天价片酬的明星并没有贡献出等值的业务能力,近几年,天价片酬几乎已经和烂剧、烂片成了关联词。而滥用替身、抠图、轧戏等行业乱象也已经成了常态,众多老戏骨也不断曝光行业的“数字小姐”、“替身先生”。在某古装剧中,拿了8000万片酬的女主扎戏严重,男主在剧组待的时间甚至没有替身时间长,导致该剧大量镜头都由后期抠图合成。

2017年,演员片酬疯狂之势依旧没有改变。根据华策影视2017年年报显示,《凰权》剧组向陈坤支付的片酬为6890万,向倪妮工作室支付的片酬为9778万元,甚至高过周迅《如懿传》的片酬。

根据新丽传媒招股书显示,《如懿传》剧组向周迅工作室支付的片酬为5350万,向霍建华工作室支付的片酬为5071万,两人合计10421万,占《如懿传》3亿成本的34.7%。《如懿传》的筹拍时间在2015年前后,而《凰权》筹拍时间在2017年前后,对比之下,两年时间内,国内明星片酬还在疯狂上涨。

作为对比,韩国凭借着《来自星星的你》爆红亚洲的金秀贤,被爆出是韩国片酬最高的男明星,片酬23.7亿韩元,大约1400万人民币左右,而李敏镐、宋仲基等的片酬尚未突破1000万。这些在韩国也算小生级别的演员,对比一下国内的小鲜肉吴亦凡和鹿晗1亿多的片酬,相去甚远。

而日本明星片酬就更低了,一部剧的制作费里,演员片酬所占比例可能只有十分之一。以日本事业巅峰期的当红女星新桓结衣为例,去年主演的《code bule》单集片酬只有170万日币,折合人民币11万不到,这部剧还是日本富士台号称斥巨资打造的大制作。

为了解决天价片酬问题,2017年9月,多个行业组织联合发布了《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正式提出“限薪令”。“各会员单位及影视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除了阴阳合同,明星还有更多的方式避税。为了摆脱片酬比例的限制,国内很多明星背后的工作室开始参与到了影视剧集的上游制作中,利用“片酬+分红”的方式规避过高片酬比。

如杨幂今年的电视剧《翻译官》《曾少年》中背后都有嘉行传媒的身影,而也有很多明星本人以制片人或者监制的身份参与剧集与电影制作,收取投资收益或者是票房分红。

成立工作室也可以大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并将税率最高档由45%降至35%。此外,国内很多明星借用在税收优惠地注册公司来降低纳税额,如新疆霍尔果斯和无锡数字电影产业园等地,范冰冰的爱美神影业就是在无锡注册的。

搜狐视频CEO张朝阳谈及当前大热的明星片酬问题时曾表示,明星片酬过高确实不合理,但这是由市场决定的。

国内影视剧目前的主要贩卖核心仍是“明星”,导演和编剧被边缘化,市场的“唯明星论”决定了明星身价的居高不下,此外,“一剧两星”下一线卫视之间竞争依旧激烈,而电视台和视频网站的竞争也日益白热化,头部剧价格显然没有降温趋势。

在目前的影视行业中,明星天价片酬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反而还在持续增长。而从根本上来说,当下决定明星片酬的仍是市场导向,限薪令似乎更像“一纸空文”,很难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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